教育部、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的《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验收管理工作指引》(以下简称《工作指引》),并非单纯的校园食材采购规范文件,更是一份以“信用”为核心纽带的监管指引——它将信用要求嵌入校园食堂大宗食材采购的“准入-决策-验收-管理”全流程,通过明确信用标准、压实信用责任、强化信用约束,构建起校园食材安全的“信用防护网”。
一、准入端:以信用为“硬门槛”,筛选合格供应商
《工作指引》在供应商准入环节将这一标尺体现得尤为明确。其直接划定供应商的“信用红线”:近3年内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或查实的食品安全舆情事件、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。这一要求本质是“信用一票否决制”——将失信主体彻底排除在校园食材供应体系之外,既借助“严重违法失信名单”这一信用监管工具,实现对供应商信用状况的精准筛查,也向市场释放“诚信经营才有准入资格”的信号,引导供应商重视自身信用建设,从源头切断失信风险向校园传递的通道。
二、决策端:以信用为“监督尺”,确保采购透明
《工作指引》在采购决策环节的要求,正是通过多方监督保障信用落地。学校需听取膳食委员会、家长委员会、教职工代表大会意见,并按“三重一大”要求采购——这一流程并非简单的民主决策,更是“信用监督”的体现:多方参与意味着采购决策需接受社会监督,避免暗箱操作、利益输送等失信行为;而“三重一大”的要求,则从制度层面确保采购决策的合规性与诚信度,让采购过程始终处于“信用阳光下”。
三、验收端:以信用为“约束绳”,验证食材质量
《工作指引》在验收环节的设计,正是通过流程规范强化信用约束。其要求建立“双人或多人联检”制度、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制度,本质是通过“多人监督、集体核验”的方式,避免单人验收可能出现的包庇、敷衍等失信问题;而“食材来源可溯”的要求,则为供应商信用加上“反向约束”——一旦食材质量不达标,可通过溯源信息精准定位责任主体,让供应商的信用承诺与实际履约情况挂钩,倒逼其严格遵守质量约定,不敢触碰信用底线。
四、管理端:以信用为“责任状”,压实校方职责
信用不仅关注市场主体信用,也强调管理方的“信用责任”,《工作指引》对校方的要求正是如此。“落实校长负责制”“每学期召开食堂现场办公会”“执行陪餐制”,这些要求本质是校方需签订“食品安全信用责任状”——校长作为第一责任人,需以实际行动兑现“保障校园食品安全”的信用承诺;陪餐制则让校方的信用责任“可视化”,接受师生、家长的直接监督;而“完善食材信息公开制度”,更是校方以“信息透明”彰显管理诚信的直接体现,让校方的信用管理责任落到实处。